(一)、专利纠纷案件 1.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; 2.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; 3.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; 4.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; 5.专利权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; 6.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、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; 7.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、设计人奖励、报酬纠纷案件; 8.发明人、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; 9.诉前申请停止侵犯专利权、财产保全、证据保全案件; 10.其他专利民事纠纷案件; (二)、商标纠纷案件 1.商标权属纠纷案件; 2.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; 3.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; 4.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; 5.诉前申请停止侵犯商标权、财产保全、证据保全案件; (三)、著作权(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)纠纷案件 1.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纠纷案件; 2.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; 3.著作权合同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合同纠纷案件; 4.诉前申请停止侵犯著作权、财产保全、证据保全案件; (四)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: 1.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纠纷案件; 2.仿冒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、包装、装潢纠纷案件; 3.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件; 4.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纠纷案件; 5.伪造产地纠纷案件; 6.虚假广告纠纷案件; 7.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; 8.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纠纷案件; 9.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; (五)、技术合同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; (六)、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1.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; 2.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案件; 3.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; ` 4.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; 5.其他植物新品种民事纠纷案件; (七)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 1.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; 2.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; 3.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; 4.诉前申请停止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、财产保全、证据保全案件; 5.其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事纠纷案件; (八)、请求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; (九)、网络域名纠纷案件; (十)、发现权、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案件; 尤其擅长办理以下知识产权诉讼业务: 1、专利法修改后,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议决定,提起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或民事案件。 2、商标法修改后,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,提起的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案件。 3、请求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,包括专利权、商标权、著作权等,该类案件目前全国均有相关判例。 4、通过诉讼程序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案件,该类案件目前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。我所可依照司法部《律师收费标准》,采用风险代理方式代理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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